“你是《中国质量报》的记者?太好了,你一定要替我们呼吁一下基础标准工作!”3月7日,本报记者一报家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局长田静就高兴地说道。
田静表示,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直接应用,也可以作为其他标准的依据和基础的标准,往往是一个领域中覆盖面最大的标准,是该领域所有标准的共同基础,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以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例,他们在著名声学家马大猷院士的领导下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的支持下,标委会已建立了由140多个基础标准与数十个行业的相关标准组成的国家声学标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国家《环境噪声污染与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也为建筑、机械、电子、装备、车辆、交通、船舶、航空航天、医疗、信息等诸多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适宜于中国国情的技术标准基础。但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比,我国的声学基础标准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声学归口的IEC/TC 29现有有效标准47项,而我国与之对应的只有27项,缺项较多,影响了我国相关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
为了尽快扭转这一局面,加快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基础标准体系,并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田静委员建议:
一是规范管理,加大支持,加快基础标准的立项进程。参照各领域国际标准的框架与主体标准,加快国际标准转换及适应性研究,尽快完善各领域基础标准体系,以支撑产品标准与行业标准的自主创新与建立完善。
二是分类支持不同类型的标准,对基础标准的制定、修订给予倾斜支持。虽然有些基础标准可以直接用于产品,但是往往属于推荐使用的性质,与市场、行业或企业没有直接关系,很难得到相关支持。目前由于经费短缺,大部分基础标准都是采取等同、等效或修改采用的方式转换国际标准,无法进行充分的试验验证,对自主创新技术的吸收也很不够。
三是支持基础性的标委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限于经费,基础类的标委会不仅很难支持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工作组的活动,有的连技术委员会的活动都不能正常参与。正是由于不能从标准制定的源头参与前沿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只能在别人提出标准草案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因此我们很难将国内发展的技术、方法以及学术观点纳入到国际标准中,更没有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