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关于下达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全面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嘉兴市实际,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近期部署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全面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计划由浙江省质监局统一安排,由省、市二级质监部门分别实施,省局实施全面检查的生产单位名单暂不下发,由浙江省质监局临时组织检查;嘉兴市质监局组织检查的生产单位共有17家,届时市局将由市、县(区)安全监察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列入检查计划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包括检查生产单位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现场管理以及生产单位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单位要对本单位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现场管理、执行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改进,并将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嘉兴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