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环法测定胶乳表面张力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粘度小于200mPa·s的胶乳。为此,应将胶乳用水稀释,使其总固体含量为40%(m/m)。如有必要,总固体含量应进一步减少,以确保其粘度在规定值之内。 本方法也适用于预硫化胶乳和配合胶乳。 发布日期: 2001-7-20 实施日期: 20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