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实施风险管理活动,江苏省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发现在日常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和受理投诉举报中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6月底,该局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受理了陶瓷杯、塑料水杯、不粘锅、儿童餐具等5批次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的标签均不符合我国《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中的标签规定,存在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未标注进口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地址,或缺少适用条件、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问题。
根据我国《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或其销售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同时还应标注:产品名称、材质、生产国家或地区、国外生产企业名称、进口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地址;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使用期限;由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适用条件、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缺少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不仅无法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也无法追溯。因此,常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其最终销售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及签订合同条款时,要将“加贴符合我国规定的产品标识”作为合格产品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