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立法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9月1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446315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cfgs@163.com。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