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月”期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组织了20家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活动中,包头高新区20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是动员行政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向广大消费者做出保证产品质量的庄重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将《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纳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并对质量诚信倡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企业的社会监督。该局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设,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质量法制意识,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市场的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