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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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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到2020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

  根据《指导意见》部署,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共同成立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进工作组,协调指导全国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由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构建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体系框架,组织研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确定和统一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动态管理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建立统一的产品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衔接,统筹绿色建材标准制定、产品认证、生产应用等环节,积极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参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抓紧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结合深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国际互认合作机制,推动中国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同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积极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节能减排等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各地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进行检查。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强化对认证过程的监管,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企业进行处置,追究相关企业和认证机构责任。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的认证机构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并记入相关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多种手段,确保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标识的含金量。

作者: 来源:中国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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