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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 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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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直属检验检疫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出境水果质量和安全。

  通知指出,水果是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重要敏感产品。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进出境水果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就坚持源头管理,提高出口水果质量和安全水平,通知作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全面实施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制度。二要加强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三要加强出口前检验检疫。四是口岸局与产地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水果出境。

  就加强进境检验检疫,确保进口水果质量和安全,通知同样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方面要完善进境水果口岸检验检疫条件,水果进境口岸应具备足够的现场查验场地和水果保鲜设施,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局应具备开展有害生物鉴定和安全卫生检测的能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水果入境口岸查验,各局要加强对进境水果单证审核、现场开箱检查、冷处理效果核查和实验室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安全卫生项目检测。
作者:孙霞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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