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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后再度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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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草案在根据社会各界的万余条意见进行修改后,8月25日再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我国有望据此建立起食品安全评估、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

  该法律草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各环节都设置了严格的规范制度。草案还引入了食品标签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等;并规定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此外,该草案还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目前,《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均已实施,卫生、质检、农业、工商各部门也有相关配套法规、条例百余个。《食品安全法》去年底进入立法程序后,法律草案曾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征求到各方意见11000余条。

作者:刘轶瑶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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