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新版简介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继第二版《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发布之后,CNAT考虑到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共性要求尽可能一致,经研究决定,制定完成了第二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评价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了保持审核员注册准则的一致性,第二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与第二版《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变化之处大致相同,现摘出要点请审核员关注。

  1、过渡期的要求
  1)凡申请人若所有的审核经历均为2005年6月30日前获得,在2005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可依据第一版OHSMS审核员注册准则实施注册。
  2)凡200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提交申请的,均按第二版OHSMS审核员注册准则实施注册。
  3)凡提交的审核经历中既有2005年6月30日以前获得的,又有2005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按第二版OHSMS审核员注册准则实施注册,其中2005年6月30日前的经历应符合第一版准则要求。
  4)有旧版OHSMS注册表格的审核员请尽快将表格报至本机构认证事业部,请各位审核员相互转告。

  2、培训到期申请期限的要求
  审核员培训证书三年有效是指从培训的最后一天开始算顺推三年,凡注册审核员时所提供的培训证书必须在三年有效期内,如超出,在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资料后对该申请人3年内获得的培训期可延长一年。
  证明资料包括:能够证明其在审核培训至提交申请期间,一直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或实施工作,同时完成了满足注册保持要求的相应水平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培训、研讨等)。

  3、升级注册的经历要求
  1)注册审核员的审核经历要求
  参加至少4次完整的OHSMS审核,具有至少20天的审核经历,至少10天的现场审核经历,其中应在一次完整审核或多次部分审核中被见证,见证应覆盖GB/T28001的所有条款及GB/T19011中6.3—6.6条款。
  2)注册高级审核员的审核经历要求
  作为实习审核组长在OHSMS高级审核员指导下参加至少3次完整的审核,且具有至少15天领导审核组的审核经历,至少10天的现场审核经历,其中应包括对至少一次完整审核过程的见证,见证应覆盖GB/T19011标准中6.3—6.6条款。

  4、注册资格保持的要求
  1)年度确认的要求
  在级别审核员证书有效期内,前二年应通过年度确认保持资格,
每年在证书发证日起算一个年度内至少上报1次完整体系审核经历(或3次部分体系等同于1次完整体系的审核经历)和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发展证明(培训、研讨等)。
  2)再注册的要求
  在级别审核员证书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向CNAT提出再注册申请,申请资料包括《CNAT级别审核员再注册申请表》、审核经历证明文件(至少5次完整或部分体系的审核经历等同于5次完整体系)、专业发展证实材料(至少45小时的专业发展)和完成年度确认的证实材料(《汇总表》或CNAT通知公告)。

  5、提交资料的附加要求
  1)注册审核员提交的4次完整体系审核经历中,至少提交1次参与全部或部分文审记录,该记录由申请人签字,组长或见证人出具评价意见,机构盖章确认;至少提交2份不符合报告,该报告应由申请人和同组的级别审核员签字、组长签字、受审核方代表签字确认。
  2)注册高级审核员应提交的至少3次完整体系审核经历的文审报告与审核报告的复印件,该报告应由组长签字和机构盖章确认。

  6、审核员面试的要求
  具备实习审核员资格,完成至少10天现场审核经历,至少3次完整体系,且至少1次完整体系审核被见证。

作者:佚名 来源:公信认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