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国庆节日来临之际,为了确保桦川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质监局副局长桂兴东等一行四人组成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桦川县质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于近日对全县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
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先后对桦川县松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万福源商厦、人民医院和桦川宾馆4家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压力容器8台、电梯9台。检查组重点对电梯是否在有效期内、电梯维保记录是否齐全及重点监控单位松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产权转移、气瓶充装记录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组通过检查发现,有2家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电梯维保记录不全的问题,松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存在气瓶超期使用、充装记录不全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立即责令以上单位限期改正。
通过节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企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使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今后桦川县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